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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践研究

 
来源:山西政报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4-02
 
山西拥有得天独厚且地域特色鲜明的文化资源,承载着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和历史记忆,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厚滋养,也是山西发展文化旅游的重要根基。近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坚持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摆在突出位置,依托全省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大力推动山西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绩稳居全国第一方阵,全省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形成了全新的气象和格局,近年来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践日趋活跃,重点实施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文物保护工程和环境整治工程,加强文物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正在逐渐成为社会自觉,取得了新突破、收获了新成效。 一、山西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情况 (一)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不断完善 山西是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大省之一,非遗资源体量庞大,种类齐全,存续完整,源流清晰,谱系清楚。全省进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共计116项,确定项目保护单位共168个,位居全国第三。省级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共537项、保护单位为942个;市级项目1534项,县级项目4010项。现有国家级代表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50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815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1855人、县级代表性传承人3502人。2018年,山西共有纺染织绣、雕刻塑造、金属加工、剪纸刻绘等7个类别的15个项目入选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全省共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3名,省级工艺美术大师129名,市级工艺美术大师500余人。 全省共有45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约占全国总数4295处的10.5%,位居全国第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87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466处;世界文化遗产3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6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8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3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6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37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60个。全省共有140座省文物局注册备案的博物馆。其中,98座国有文物部门所属博物馆,14座国有行业性博物馆,27座非国有博物馆。全省有国家一级博物馆3座(山西博物院、中国煤炭博物馆、八路军太行纪念馆),国家二级博物馆13座,国家三级博物馆10座。全省140座博物馆中,列入免费开放中央补助名单的26座,自行免费88座,收费26座。 (二)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和相关制度逐步健全 《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成为全国较早颁布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省份之一。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结合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山西省戏曲传承发展振兴工程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实施意见》《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办法》等一批制度性政策和管理办法,一些已成为文化和旅游部的规范范例。晋中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是全国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之一,现已完成一期建设任务。 近年来,山西文物保护利用法制化进程步伐加快。《山西省文物建筑构件管理办法》和《山西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办法》先后出台。为做好新时代山西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山西省政府于2019年6月出台了《山西省涉旅文物保护单位两权分离改革指导意见》;为切实做好山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同时,印发执行了《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13项行业标准和规范,一些市县也出台了加强文物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进入“十三五”以后,全省加快了文物工作改革的步伐,先后配合实施了文保单位两权分离改革和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无审批制度改革,启动实施了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文明守望工程”,开启了全省文物保护管理利用的新局面。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障条件更加充分 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队伍、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全省已有9个市单独设立了专门的非遗保护工作机构。山西非遗保护工作得到文化和旅游部高度重视和认可,连续多年中央财政经费支持均位居全国前列,自2006年至2019年累计33256万元,其中晋中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专项经费自2012年列入,至2019年累计10300万元;省级非遗保护资金也在2019年由原先的260万元大幅提升至600万元。山西省非遗保护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全省现有非遗文化展示场馆128个,开展非遗项目授徒、传艺、交流活动的传习所共322个。 (四)山西文化遗产的主要特色 一是非遗资源丰富,体量庞大,项目保护单位及国家级传承人数量均位居全国前三;二是非遗资源种类齐全,存续完整,特色明显,在非遗十大门类的基础上已逐步形成晋酒、晋药、晋醋、晋艺、晋风、晋韵、晋味、晋茶八大晋字品牌;三是古建筑数量冠居全国,不仅数量巨大,而且时代连续,品类齐全,构成中国古建筑史上独一无二的标本体系,尤其是元代以前早期木构建筑占到全国同期木构建筑存量75%以上;四是山西古遗址时代序列清晰,文化特色鲜明,在中国考古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中涉及的重要研究领域有:人类起源、华夏文明探源、夏商周断代、晋国源流及北朝特色文化等;五是彩塑壁画丰富多彩,现存唐代以来寺观和墓葬壁画2.4万余平方米,彩塑1.2万余尊,被誉为“中国彩塑壁画艺术博物馆”;六是革命遗存遍布全省,抗日战争时期我党创建的晋绥、晋察冀、晋冀鲁豫三大革命根据地都以山西为主要依托,革命遗存非常丰富。 二、山西文化遗产保护的创新性工作 文化遗产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两者因为存在形态的不同,保护方式有着较大区别。文物是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重要内容,因此笔者将山西文化遗产保护的创新工作分为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方面展开论述。 (一)加强文物保护的创新工作 第一,推进重点旅游景区的文物保护和环境整治工程。“十一五”以来,山西先后实施了文化遗产精品打造工程,区域文化带建设工程,中心城区文化遗产展示工程,重点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程等,对三大世界文化遗产地平遥古城、云冈石窟、五台山进行了抢险维修和整治提升,对晋北佛教与边塞文化区、太原西山文化带、晋中晋商文化区、晋南根祖文化区、太行红色文化区、沁河流域古村落集中区重点实施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文物保护工程和环境整治工程,着力提升了全省文化遗产保护水平,促进了旅游产业品质的提升。同时,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督促地方政府做好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在“十三五”规划的指导下,出台文物保护单位环境整治方案,切实加强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整治综合利用工作。此外,山西重点文物景区均配备了基础的安防及消防设施,同时,山西作为试点,在三个世界文化遗产地等国保单位搭建了“一键报警”系统,确保文物安全。 第二,开展文物密集区体制改革试点。文物密集区体制改革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山西文物保护利用重大改革工作。试点改革主要在文物本体保护、环境整治、文物的研究阐释、文创产品的开发、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上打破传统行业、地域、体制的限制,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尝试文物旅游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同时,出台了《关于开展山西省文物密集区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山西省文物密集区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山西省文物密集区体制改革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晋城市政府编制了《沁河流域(阳城、沁水)文物密集区保护利用总体方案》。这些政府文件的出台为推进密集区体制改革奠定了制度基础。 第三,推进社会力量参与“文明守望工程”的实施。为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文明守望工程”实施方案》,并在介休市张壁古堡举办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文明守望工程启动仪式,动员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社会热心人士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来。自工程启动以来,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通过出资修缮、认领认养等方式,参与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得到许多企业和个人的积极响应。截止目前,全省文物建筑认养(出资修缮)项目共计62个,其中已完工项目23个,吸引社会投资2000余万元;正在施工项目17个;拟开工项目22个。省政府出台了《山西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办法》,以确保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有法可依。 (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创新工作 第一,加大非遗保护力度。全省深入开展“乡村文化记忆工程”,促进非遗保护与文物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相结合,并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山西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定工作。持续开展非遗记录工程,实施“见人见物见生活”保护工作。大力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一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院校”,积极举办研培论坛,开展传承人对话、回访等活动,促进研培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第二,加强非遗传承创新。以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为抓手,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普及推广、传播交流等工作。在推进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巩固提升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国家级晋东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将碛口、河曲、上党(晋城)三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成为条件成熟、准备充分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在全省形成点面结合、示范引领、全面展开的良好工作态势。同时,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之中。并成立咨询机构,开展非遗理论研究,在全国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创新传播方式,推动和维护全省范围内文化生态系统的平衡与完整。 第三,推动非遗融入生活。推动非遗在秉承传统、不失其本的基础上融入当代居民生活。依托红色旅游、遗产旅游、研学旅游等,将博物馆、非遗传习所、古籍展示馆等文化场所纳入旅游线路,推动非遗融入旅游消费的各个环节。打造山西非遗特色品牌,通过各类非遗展示展演展销活动,支持全省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推动山西非遗品牌走出去。推动传统技艺、表演艺术等门类项目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景区,以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第四,加大非遗传播推介。每年以春节、清明等传统节日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非遗传播活动。连续参加中国非遗博览会和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在更高规格的平台展示山西非遗形象。2018年,以“保护、传承、转化、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为主题,在山西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旅游板块的代表性景区举办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全面展示了全省非遗保护工作的丰硕成果,也对推动山西转型发展、促进文旅深度融合产生了广泛影响。与此同时,积极组织山西非遗项目参与文化和旅游部“欢乐春节”、外交部山西全球推介活动、“山西品牌中华行”等对外交流品牌活动,扩大山西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三、山西文化遗产保护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山西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方面硕果累累。为实现山西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再创新高,需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做起。 (一)抓好顶层设计,健全文化遗产工作制度建设 文化遗产种类繁多,内涵丰富,表现形式多样,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出符合地方实际、符合项目实际的保护办法。一是要在做好非遗项目和传承人评选认定、丰富名录保护体系的基础上完善工作管理机制;二是要建立常态化的评估督查机制,使政策和制度实施的有效性得到检验,并根据实践情况及时修订政策,逐步完善分类保护措施;三是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化、常态化,督促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提高重视程度;四是着力在整合全省藏品资源、人才资源、保护技术、展示平台,建设文博园方面求突破,形成与文物大省相匹配的新机制,努力实现“五个走在前面”,即文物保护能力和制度建设要走在前面,濒危古建筑和彩塑壁画保护要走在前面,文物数字化保护和信息保全要走在前面,文物保护技术要走在前面,执法督查要走在前面。 (二)加强依法行政,切实落实政府主导作用 围绕三大板块文物保护利用,主动谋划,积极推进,加大三大板块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力度,围绕三大板块进一步梳理资源,将三大板块区域内除国保、省保外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底数及保存状况摸清,为统筹保护和利用奠定基础。按照“五位一体”项目推进,将三大板块区域内的重要文物,从本体保护、环境整治、附属文物保护、安消防建设、综合利用等方面加大力度,使三大板块区域内的文物由分级保护转为区域综合性保护,实现区域内文化旅游的融合发展。按照《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2018-2022年)的意见》的要求,做好山西太行山区红色文物保护和展陈工作,为大美太行红色基因的传承奠定基础。结合全省旅发大会打造三大板块的总体要求,尽快编制区域性详规,使长城博览在山西在偏关、平型关、娘子关等代表性长城关隘先行落地,成为亮点。鼓励非遗项目集中的地方政府持续加大保护经费投入,加强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各地政府要立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需要,设立专门机构开展非遗工作,核定人员编制。 (三)加强传承能力建设,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切实帮助非遗传承人增强传承实践能力,一是深入实施中国非遗人群研培计划,帮助传承人增强设计创作能力,提高传承人群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深入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依托高校、企业,着力解决与传统工艺相关的关键技术问题,使传统工艺产品同当代生活紧密结合;三是继续推广实施“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创建,做好文化遗产资源的梳理、利用和推广。 (四)继续加强重点文物抢救保护,进一步夯实文化旅游基础 切实做好平遥古城、云冈石窟和五台山三大世界文化遗产地的文物本体保护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组织实施山西濒危古建筑抢险保护工程;加强对沁水窦庄、湘峪、介休张壁古村落等传统村落整体保护与利用;加强对武乡、左权、黎城等地区红色及抗战文化遗存的保护工作;加快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进度,推进晋国都城大遗址、晋阳古城遗址、蒲津渡与蒲州故城遗址、西侯度遗址、丁村遗址等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组织编制长城重点段落的抢险保护方案,有序推进娘子关、平型关、雁门关、偏头关、新广武和白草口段长城的维修保护和利用。 (五)不断丰富展陈手段,提升全省涉旅文保单位的核心竞争力 进一步加大文物单位的文化内涵挖掘、价值研究,让不可移动文物的文化价值充分展示,吸引公众兴趣和注意。有开放条件的文物单位可结合文物自身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等进行展示。对不具备全面展示条件的文物单位,要做好已开放区域的展陈设计,制作说明标识、标牌,让民众了解文物的信息和价值。通过涉旅文保单位两权分离改革工作促进文物开放利用活化利用、促进文旅融合,让文物价值在旅游开发活动中得到充分彰显。破解文物保护和利用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创新让文物活起来的方法途径,以引进战略合作者为重要手段,实现涉旅文物单位管理体制专业化,经营机构公司化、市场化,激发旅游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全省涉旅文保单位的核心竞争力。 (六)多措并举,推动文化遗产同全域旅游深度融合 着力发挥好文化遗产在建设文化旅游强省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具有山西特色的有密集区支撑、民营博物馆创设、文创产品研发的文旅融合新格局,支持在具备条件的文物类景区、历史文化街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开展“非遗进景区”的探索,支持设立非遗展示、展演和产品展销基地,探索建立非遗产品连锁商店。依托各级各类博物馆、非遗保护项目单位和传承人,深入发掘文化内涵,进一步加大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发挥各级公共博物馆的引领作用,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增强学术研究对展览的支持作用,让陈列在文物库房的文物“活”起来;整合国有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社会藏家等各方资源,鼓励通过调拨、交换、借用等方式,举办专题性的原创主题展览;探索对民间收藏文物提供文物认定等专业服务的方式以及将民间收藏文物纳入可移动文物管理体系的可行路径。 [1]冯前林.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困境与对策探析[J].晋中学院学报,2019(4) [2]巴胜超.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理论与建议[J].民族艺术研究,2019(4) [3]黄孝东,徐业鑫.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探索与实践——以山西东湖醋园为例[J].西北民族研究,2020(1) [4]崔培培.山西文化遗产的分布特征分析及启示[J].工业设计,2019(10) 山西拥有得天独厚且地域特色鲜明的文化资源,承载着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和历史记忆,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厚滋养,也是山西发展文化旅游的重要根基。近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坚持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摆在突出位置,依托全省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大力推动山西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绩稳居全国第一方阵,全省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形成了全新的气象和格局,近年来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践日趋活跃,重点实施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文物保护工程和环境整治工程,加强文物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正在逐渐成为社会自觉,取得了新突破、收获了新成效。一、山西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情况(一)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不断完善山西是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大省之一,非遗资源体量庞大,种类齐全,存续完整,源流清晰,谱系清楚。全省进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共计116项,确定项目保护单位共168个,位居全国第三。省级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共537项、保护单位为942个;市级项目1534项,县级项目4010项。现有国家级代表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50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815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1855人、县级代表性传承人3502人。2018年,山西共有纺染织绣、雕刻塑造、金属加工、剪纸刻绘等7个类别的15个项目入选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全省共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3名,省级工艺美术大师129名,市级工艺美术大师500余人。全省共有45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约占全国总数4295处的10.5%,位居全国第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87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466处;世界文化遗产3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6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8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3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6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37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60个。全省共有140座省文物局注册备案的博物馆。其中,98座国有文物部门所属博物馆,14座国有行业性博物馆,27座非国有博物馆。全省有国家一级博物馆3座(山西博物院、中国煤炭博物馆、八路军太行纪念馆),国家二级博物馆13座,国家三级博物馆10座。全省140座博物馆中,列入免费开放中央补助名单的26座,自行免费88座,收费26座。(二)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和相关制度逐步健全《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成为全国较早颁布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省份之一。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结合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山西省戏曲传承发展振兴工程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实施意见》《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办法》等一批制度性政策和管理办法,一些已成为文化和旅游部的规范范例。晋中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是全国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之一,现已完成一期建设任务。近年来,山西文物保护利用法制化进程步伐加快。《山西省文物建筑构件管理办法》和《山西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办法》先后出台。为做好新时代山西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山西省政府于2019年6月出台了《山西省涉旅文物保护单位两权分离改革指导意见》;为切实做好山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同时,印发执行了《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13项行业标准和规范,一些市县也出台了加强文物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进入“十三五”以后,全省加快了文物工作改革的步伐,先后配合实施了文保单位两权分离改革和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无审批制度改革,启动实施了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文明守望工程”,开启了全省文物保护管理利用的新局面。(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障条件更加充分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队伍、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全省已有9个市单独设立了专门的非遗保护工作机构。山西非遗保护工作得到文化和旅游部高度重视和认可,连续多年中央财政经费支持均位居全国前列,自2006年至2019年累计33256万元,其中晋中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专项经费自2012年列入,至2019年累计10300万元;省级非遗保护资金也在2019年由原先的260万元大幅提升至600万元。山西省非遗保护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全省现有非遗文化展示场馆128个,开展非遗项目授徒、传艺、交流活动的传习所共322个。(四)山西文化遗产的主要特色一是非遗资源丰富,体量庞大,项目保护单位及国家级传承人数量均位居全国前三;二是非遗资源种类齐全,存续完整,特色明显,在非遗十大门类的基础上已逐步形成晋酒、晋药、晋醋、晋艺、晋风、晋韵、晋味、晋茶八大晋字品牌;三是古建筑数量冠居全国,不仅数量巨大,而且时代连续,品类齐全,构成中国古建筑史上独一无二的标本体系,尤其是元代以前早期木构建筑占到全国同期木构建筑存量75%以上;四是山西古遗址时代序列清晰,文化特色鲜明,在中国考古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中涉及的重要研究领域有:人类起源、华夏文明探源、夏商周断代、晋国源流及北朝特色文化等;五是彩塑壁画丰富多彩,现存唐代以来寺观和墓葬壁画2.4万余平方米,彩塑1.2万余尊,被誉为“中国彩塑壁画艺术博物馆”;六是革命遗存遍布全省,抗日战争时期我党创建的晋绥、晋察冀、晋冀鲁豫三大革命根据地都以山西为主要依托,革命遗存非常丰富。二、山西文化遗产保护的创新性工作文化遗产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两者因为存在形态的不同,保护方式有着较大区别。文物是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重要内容,因此笔者将山西文化遗产保护的创新工作分为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方面展开论述。(一)加强文物保护的创新工作第一,推进重点旅游景区的文物保护和环境整治工程。“十一五”以来,山西先后实施了文化遗产精品打造工程,区域文化带建设工程,中心城区文化遗产展示工程,重点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程等,对三大世界文化遗产地平遥古城、云冈石窟、五台山进行了抢险维修和整治提升,对晋北佛教与边塞文化区、太原西山文化带、晋中晋商文化区、晋南根祖文化区、太行红色文化区、沁河流域古村落集中区重点实施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文物保护工程和环境整治工程,着力提升了全省文化遗产保护水平,促进了旅游产业品质的提升。同时,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督促地方政府做好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在“十三五”规划的指导下,出台文物保护单位环境整治方案,切实加强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整治综合利用工作。此外,山西重点文物景区均配备了基础的安防及消防设施,同时,山西作为试点,在三个世界文化遗产地等国保单位搭建了“一键报警”系统,确保文物安全。第二,开展文物密集区体制改革试点。文物密集区体制改革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山西文物保护利用重大改革工作。试点改革主要在文物本体保护、环境整治、文物的研究阐释、文创产品的开发、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上打破传统行业、地域、体制的限制,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尝试文物旅游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同时,出台了《关于开展山西省文物密集区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山西省文物密集区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山西省文物密集区体制改革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晋城市政府编制了《沁河流域(阳城、沁水)文物密集区保护利用总体方案》。这些政府文件的出台为推进密集区体制改革奠定了制度基础。第三,推进社会力量参与“文明守望工程”的实施。为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文明守望工程”实施方案》,并在介休市张壁古堡举办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文明守望工程启动仪式,动员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社会热心人士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来。自工程启动以来,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通过出资修缮、认领认养等方式,参与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得到许多企业和个人的积极响应。截止目前,全省文物建筑认养(出资修缮)项目共计62个,其中已完工项目23个,吸引社会投资2000余万元;正在施工项目17个;拟开工项目22个。省政府出台了《山西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办法》,以确保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有法可依。(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创新工作第一,加大非遗保护力度。全省深入开展“乡村文化记忆工程”,促进非遗保护与文物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相结合,并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山西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定工作。持续开展非遗记录工程,实施“见人见物见生活”保护工作。大力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一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院校”,积极举办研培论坛,开展传承人对话、回访等活动,促进研培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第二,加强非遗传承创新。以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为抓手,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普及推广、传播交流等工作。在推进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巩固提升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国家级晋东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将碛口、河曲、上党(晋城)三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成为条件成熟、准备充分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在全省形成点面结合、示范引领、全面展开的良好工作态势。同时,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之中。并成立咨询机构,开展非遗理论研究,在全国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创新传播方式,推动和维护全省范围内文化生态系统的平衡与完整。第三,推动非遗融入生活。推动非遗在秉承传统、不失其本的基础上融入当代居民生活。依托红色旅游、遗产旅游、研学旅游等,将博物馆、非遗传习所、古籍展示馆等文化场所纳入旅游线路,推动非遗融入旅游消费的各个环节。打造山西非遗特色品牌,通过各类非遗展示展演展销活动,支持全省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推动山西非遗品牌走出去。推动传统技艺、表演艺术等门类项目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景区,以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第四,加大非遗传播推介。每年以春节、清明等传统节日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非遗传播活动。连续参加中国非遗博览会和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在更高规格的平台展示山西非遗形象。2018年,以“保护、传承、转化、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为主题,在山西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旅游板块的代表性景区举办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全面展示了全省非遗保护工作的丰硕成果,也对推动山西转型发展、促进文旅深度融合产生了广泛影响。与此同时,积极组织山西非遗项目参与文化和旅游部“欢乐春节”、外交部山西全球推介活动、“山西品牌中华行”等对外交流品牌活动,扩大山西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三、山西文化遗产保护的对策建议近年来,山西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方面硕果累累。为实现山西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再创新高,需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做起。(一)抓好顶层设计,健全文化遗产工作制度建设文化遗产种类繁多,内涵丰富,表现形式多样,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出符合地方实际、符合项目实际的保护办法。一是要在做好非遗项目和传承人评选认定、丰富名录保护体系的基础上完善工作管理机制;二是要建立常态化的评估督查机制,使政策和制度实施的有效性得到检验,并根据实践情况及时修订政策,逐步完善分类保护措施;三是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化、常态化,督促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提高重视程度;四是着力在整合全省藏品资源、人才资源、保护技术、展示平台,建设文博园方面求突破,形成与文物大省相匹配的新机制,努力实现“五个走在前面”,即文物保护能力和制度建设要走在前面,濒危古建筑和彩塑壁画保护要走在前面,文物数字化保护和信息保全要走在前面,文物保护技术要走在前面,执法督查要走在前面。(二)加强依法行政,切实落实政府主导作用围绕三大板块文物保护利用,主动谋划,积极推进,加大三大板块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力度,围绕三大板块进一步梳理资源,将三大板块区域内除国保、省保外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底数及保存状况摸清,为统筹保护和利用奠定基础。按照“五位一体”项目推进,将三大板块区域内的重要文物,从本体保护、环境整治、附属文物保护、安消防建设、综合利用等方面加大力度,使三大板块区域内的文物由分级保护转为区域综合性保护,实现区域内文化旅游的融合发展。按照《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2018-2022年)的意见》的要求,做好山西太行山区红色文物保护和展陈工作,为大美太行红色基因的传承奠定基础。结合全省旅发大会打造三大板块的总体要求,尽快编制区域性详规,使长城博览在山西在偏关、平型关、娘子关等代表性长城关隘先行落地,成为亮点。鼓励非遗项目集中的地方政府持续加大保护经费投入,加强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各地政府要立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需要,设立专门机构开展非遗工作,核定人员编制。(三)加强传承能力建设,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切实帮助非遗传承人增强传承实践能力,一是深入实施中国非遗人群研培计划,帮助传承人增强设计创作能力,提高传承人群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深入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依托高校、企业,着力解决与传统工艺相关的关键技术问题,使传统工艺产品同当代生活紧密结合;三是继续推广实施“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创建,做好文化遗产资源的梳理、利用和推广。(四)继续加强重点文物抢救保护,进一步夯实文化旅游基础切实做好平遥古城、云冈石窟和五台山三大世界文化遗产地的文物本体保护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组织实施山西濒危古建筑抢险保护工程;加强对沁水窦庄、湘峪、介休张壁古村落等传统村落整体保护与利用;加强对武乡、左权、黎城等地区红色及抗战文化遗存的保护工作;加快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进度,推进晋国都城大遗址、晋阳古城遗址、蒲津渡与蒲州故城遗址、西侯度遗址、丁村遗址等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组织编制长城重点段落的抢险保护方案,有序推进娘子关、平型关、雁门关、偏头关、新广武和白草口段长城的维修保护和利用。(五)不断丰富展陈手段,提升全省涉旅文保单位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大文物单位的文化内涵挖掘、价值研究,让不可移动文物的文化价值充分展示,吸引公众兴趣和注意。有开放条件的文物单位可结合文物自身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等进行展示。对不具备全面展示条件的文物单位,要做好已开放区域的展陈设计,制作说明标识、标牌,让民众了解文物的信息和价值。通过涉旅文保单位两权分离改革工作促进文物开放利用活化利用、促进文旅融合,让文物价值在旅游开发活动中得到充分彰显。破解文物保护和利用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创新让文物活起来的方法途径,以引进战略合作者为重要手段,实现涉旅文物单位管理体制专业化,经营机构公司化、市场化,激发旅游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全省涉旅文保单位的核心竞争力。(六)多措并举,推动文化遗产同全域旅游深度融合着力发挥好文化遗产在建设文化旅游强省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具有山西特色的有密集区支撑、民营博物馆创设、文创产品研发的文旅融合新格局,支持在具备条件的文物类景区、历史文化街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开展“非遗进景区”的探索,支持设立非遗展示、展演和产品展销基地,探索建立非遗产品连锁商店。依托各级各类博物馆、非遗保护项目单位和传承人,深入发掘文化内涵,进一步加大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发挥各级公共博物馆的引领作用,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增强学术研究对展览的支持作用,让陈列在文物库房的文物“活”起来;整合国有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社会藏家等各方资源,鼓励通过调拨、交换、借用等方式,举办专题性的原创主题展览;探索对民间收藏文物提供文物认定等专业服务的方式以及将民间收藏文物纳入可移动文物管理体系的可行路径。参考文献:[1]冯前林.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困境与对策探析[J].晋中学院学报,2019(4)[2]巴胜超.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理论与建议[J].民族艺术研究,2019(4)[3]黄孝东,徐业鑫.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探索与实践——以山西东湖醋园为例[J].西北民族研究,2020(1)[4]崔培培.山西文化遗产的分布特征分析及启示[J].工业设计,2019(10)

文章来源:山西政报 网址: http://sxzb.400nongye.com/lunwen/itemid-214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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